用户遇到的问题是租房后发现房屋已被房东抵押给第三人,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身的租赁权益如何保障以及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应对。
一、租赁权优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即使房东将已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承租人的租赁权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二、抵押不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即使房屋被抵押并被执行,承租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知情权与风险防范: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要求房东告知房屋权利状况,包括是否设有抵押等信息。若房东故意隐瞒,承租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
四、租金支付及追偿:尽管房屋被抵押,但承租人仍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因房东抵押行为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承租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追究房东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五、特殊情况处理:若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时,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需接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约束,承租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租房被抵押时,承租人首先享有租赁权的优先性及抵押不破租赁的法律保护,同时有权知悉房屋权利状况并据此主张权益;在遭遇实际损害时,可通过法律手段向房东追偿损失;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承租人的租赁权益仍将继续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