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实际上是在询问在将房子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后,是否还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产证。这个问题的核心关注点在于抵押贷款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从物权法的角度看,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抵押贷款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所有权,只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该房产拥有抵押权,而非所有权。
其次,从合同法角度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不影响该标的物的其他权利用途。”这同样适用于抵押贷款情况,贷款并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再者,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贷款的房子仍需正常办理房产证,但房产上会记载抵押信息。
此外,从房地产管理法规出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测绘、市场交易中心等部门应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执行:“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以,尽管房屋被抵押,业主仍然有权获得房产证,只不过这个证书上会体现出抵押状态。
最后,从银行业务监管角度看,《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提及了银行的担保贷款业务,抵押贷款的办理并不妨碍业主对房产的所有权,只是限制了房产的部分使用权,例如,业主在未偿还贷款前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
综上所述,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并不会阻止房主办理房产证,但房产证上会注明该房产已被抵押。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主对房产的处分权会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