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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不能办抵押?

用户:161****6714 措美县 2024-11-24 01:19 抵押担保 浏览量:305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安置房是否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答案概述:安置房在满足特定条件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原则上可以进行抵押。

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房产性质: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依法可以转让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均可抵押。但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除外。安置房属于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补偿性住房,产权清晰且可上市交易的部分,具有抵押的可能性。

  2. 产权情况:安置房需具备完全产权才能进行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因此,只有取得完整产权证照的安置房才可作为抵押物。

  3. 房屋限制:部分安置房存在政策性限制,如规定若干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等。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此有相关规定,需要遵守各地的具体操作细则。

  4. 银行政策:虽然法律层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抵押,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受安置房作为抵押品可能会有不同的内部风控政策和要求,需要具体咨询和协商。

  5. 完成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安置房若要成功抵押,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总结来说,安置房能否办理抵押取决于其产权是否清晰完整、是否存在政策性转让或抵押限制以及是否符合金融机构的放贷标准,并在满足条件后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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