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想知道在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并已做抵押的情况下,若进行离婚,如何处理该抵押房产的问题。他希望了解在离婚过程中,房产归属、债务承担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房产归属: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共同抵押的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债务承担: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贷款偿还:即使离婚,对于抵押贷款的还款义务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改变。除非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明确由一方独自承担剩余贷款,否则双方都需要继续偿还贷款(《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权益保护: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无法独立承担全部贷款,可以申请将房产变卖或拍卖,然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优先清偿共同债务,再分割剩余财产。
法律程序:离婚涉及房产处置,一般需要经过诉讼程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的判定。如无争议,也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但需将房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写入离婚协议,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在夫妻房产抵押离婚的情况下,首先要确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然后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同时确保抵押贷款的偿还,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