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在深圳地区,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何处理作为共同财产已抵押的房产进行售卖的流程及法律规定。根据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这个问题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房产已设定抵押,则需首先明确该房产在离婚后的权属,可能需要解除抵押或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抵押权的影响:参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卖房前必须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者清偿债务以解除抵押。
房产解押:离婚后若选择卖房,需先行解除房产上的抵押,可通过对内部分割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或双方共同偿还,然后办理解押手续。
卖房流程: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解除抵押后的房产方可上市交易。双方应共同参与并配合完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登记等程序。
法律风险防范:在整个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必要可通过律师协助审查相关协议和文件,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深圳离婚后抵押卖房的过程中,首先要明晰房产权属,征求抵押权人同意并解除抵押,随后依法依规履行卖房流程,同时注重防范法律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议在此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各个环节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