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咨询的问题是关于租赁的叉车被抵押的情况,您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如果叉车被抵押,则抵押权人仅能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而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因此您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一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和维修。”若叉车在租赁期间被抵押,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或抵押权人无权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如果承租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支付了合理的租金并取得了叉车的使用权,即使叉车被抵押,也不得对抗承租人的权利。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即便叉车被抵押,原有的租赁关系也不会受到影响。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叉车被抵押后又被转让给第三方,那么抵押权并不会因此失效,承租人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租赁叉车被抵押的情况下,承租人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但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