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房屋租赁中,房东是否可以将房租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的行为合法性及相关权益保护的问题。他希望了解在房租不能被抵押的情况下,租户和房东的权利应该如何保障。
房屋抵押权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可以抵押。然而,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其抵押需要考虑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租赁权。若房东未通知租户就进行了抵押,可能侵犯了租户的合法权益。
租赁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即使房屋被抵押,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户依然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承租人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抵押该房屋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房东需出售抵押房产,租户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抵押权实现与租赁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指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租赁合同对房屋买受人继续有效。即抵押权实现并不必然导致租赁关系终止,除非买受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救济途径:如果房东未经同意擅自抵押并损害租户利益,租户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确认抵押无效或主张赔偿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房租不得抵押的情况下,租户的租赁权益应得到保障。房东抵押房产前必须尊重并通知租户,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租户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