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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不去办抵押?

用户:142****5007 上栗县 2024-11-23 04:47 抵押担保 浏览量: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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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在出售房产的过程中,是否必须进行抵押权的转移或者解除,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首先,从物权法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意味着,如果房屋设有抵押,出售时需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处理好抵押事宜。

其次,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转让、出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因此,卖房前需要解除抵押关系。

再者,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随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若未办理抵押权转移手续,则可能影响新房主的权益。

另外,还需注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转移、变更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最后,对于不履行抵押权注销或转移义务的行为,《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卖房过程中如涉及抵押,卖家必须妥善处理抵押权的解除或转移,否则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责任和纠纷,甚至影响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解决房屋上的抵押问题,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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