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抵押证由谁办理”,期望得到的答案应为“在何种情况下,抵押权人、抵押人或其它相关方需负责办理抵押登记并领取抵押证明”。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的详细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就明确了抵押登记的主要义务主体是抵押当事人。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责任:抵押合同生效后,一般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抵押人主要负责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抵押权人则负责核实信息并配合完成手续。
代办情况:实践中,双方也可通过约定委托第三方如房地产中介、金融机构等代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
特殊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公积金贷款购房中,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可能由受托银行负责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责任:未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的,将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因此,无论是抵押人还是抵押权人,都应积极履行抵押登记义务。
总结来说,我国法律规定,抵押登记通常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合法委托方式由第三方代办。无论何种方式,确保抵押权的有效设立是各方的重要法律责任,任何一方违反该义务都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