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问题是:在抵押过程中,如果抵押人去世,那么抵押权如何继续存在或实现。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继承与抵押权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7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抵押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同时继承抵押权。若继承人不履行债务,则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3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一方当事人的死亡而终止。抵押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民事合同,在抵押人死亡后仍然有效,其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抵押权的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3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如果抵押物为动产,抵押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对于不动产抵押,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确保抵押权的有效性。
债务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死亡后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诉讼与执行程序:如果债务人去世且继承人拒绝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抵押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综上所述,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死亡,抵押权不会自动消失,而是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若继承人拒绝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