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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子还能办他项权证吗?

用户:144****1955 阿里地区 2024-11-22 10:16 抵押担保 浏览量:3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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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想了解在已抵押房产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办理他项权证。从法律角度,他项权证主要是指他项权利证书,通常包括租赁权、地役权等,这些权利可以在房产抵押后获得。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抵押房产并不影响其他权利人对房产设立他项权利,如租赁权或地役权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相应的登记,抵押房产同样可以设立他项权证。

其次,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有权将已抵押的房产进行出租,但承租人应知悉该房产已抵押的事实,且租赁权不能对抗已公示的抵押权,这是中国合同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体现。

再者,房产抵押后,若要设立他项权,需要考虑《物权法》中关于“公示公信”原则,即权利的公示(如登记)和公信(即公众可信赖登记内容)是确保交易安全的重要方式。如果已在房产局登记了他项权,那么这个权利就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如果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对抗效力。因此,即使房产已抵押,仍可为他人设定他项权,但此他项权不能对抗已公示的抵押权。

总结来说,抵押房子后依然可以办理他项权证,但需要注意的是,他项权的效力不能对抗已公示的抵押权,一旦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他项权人可能无法对抗抵押权的实现。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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