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作为香港永久居民且已离婚的人士,在深圳购买房产时如何制作《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并想获得相关法律指导和依据。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需要在深圳购买房产,而作为非内地户籍人士,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此文件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填写并签字确认,但鉴于您的特殊身份(即香港居民),您可能需要通过公证或认证的方式将该声明书提交给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非深圳户籍人员购房需提供有效的婚姻状况证明。具体来说,您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核实个人婚姻状态:确保您的离婚手续已经完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离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您的婚姻状况应为“未婚”或“离异”。
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身份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的离婚证明以及子女抚养权证明等。此外,您还需要准备一份《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明确说明您的婚姻状态及子女抚养情况。
公证或认证:由于您是香港居民,上述所有文件都需要经过公证或认证程序,确保其在中国大陆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公证书应当载明公证事项的名称、公证证词等内容,并且需要经过两地认可的公证机构办理。
提交至相关部门:将上述所有文件递交给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指定的房地产交易窗口,以便审核您的购房资格。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的规定,购房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婚姻状况证明,否则可能会被拒绝购房申请。
咨询专业人士:建议您咨询一位熟悉深港两地法律的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流程不合规而导致购房受阻。
综上所述,作为香港永久居民在深圳购房时,需特别注意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的准备与公证认证流程,以确保顺利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