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希望了解在内地结婚并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后,能否通过制作《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来向内地政府机构申请太太来港定居的单程证。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以及《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公通字〔2003〕46号)第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和拟投靠亲属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因此,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与您的配偶是合法夫妻关系,并且您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可以作为辅助文件之一,但其法律效力有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提交的书证应当是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复印件。”因此,该声明书最好经过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第2A条:“任何人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a)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连续七年或以上;(b) 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因此,您需要提供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的永久居民证明等文件。
根据《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第八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因此,内地政府机构会综合审查您的所有材料,包括《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婚姻证明、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明等。
虽然《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可以作为辅助文件,但其法律效力有限。建议您同时提供其他更为正式的证明文件,如公证过的婚姻证明、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等,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您可以制作《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但其法律效力有限,建议您同时提供其他更为正式的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