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涉外纠纷 > 涉外公证 > 问答详情

【公司董事决议证明的用途可以是诉讼或仲裁吗? 】我司是香港公司,和杭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文件,委托内地律师为代理人。 我司还没有确定是进行诉讼,还是提起仲裁。 《公司董事决议证明》公证文件的附注用途,可否写“在浙江省杭州市参与诉讼和仲裁”吗?

用户:195****6934 牟平区 2024-11-08 11:04 涉外公证 浏览量:4558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黄海律师
黄海律师*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用户的问题在于是否可以在《公司董事决议证明》的用途中写明该文件用于“在浙江省杭州市参与诉讼和仲裁”,尤其是在尚未确定采取何种争议解决方式的情况下。

法律分析

  1. 文件用途的灵活性:在法律实践中,《公司董事决议证明》作为公司内部决策的书面证据,其用途应当明确但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果公司尚未确定采用诉讼还是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将用途设定得较为宽泛,但必须确保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

  2. 中国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 具体操作建议:鉴于您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将《公司董事决议证明》的用途表述为“在浙江省杭州市处理相关经济纠纷事宜”,这样既涵盖了可能采取的诉讼或仲裁方式,又保持了足够的灵活性。

  4. 风险提示:若最终决定采取诉讼或仲裁时,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再次确认是否有其他必要文件或程序要求,避免因文件表述不当而影响后续法律程序的有效性。

  5. 公证机关要求:在实际申请公证过程中,还需咨询当地公证机关对于此类用途的具体要求,确保文件符合当地法律与实践规范。

总结

考虑到您的需求,《公司董事决议证明》的用途可以设置为“在浙江省杭州市处理相关经济纠纷事宜”。这不仅符合当前未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情况,也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建议在具体实施前再次与专业律师沟通确认,并向公证机关了解最新要求。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近期问答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