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公司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指定某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与内地公司的合作协议,并且可以通过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进行公证,以确认该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和签署人的身份。
- 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香港公司可以通过正式的授权委托书指定一位董事作为签署代表。
- 授权内容的明确性: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记载被授权董事的姓名、具体授权事项(即签署合作协议)以及授权期限。
- 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因此,香港公司可以向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公证手续,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 公证机构的选择:根据《中国司法部关于在香港地区设立公证人制度的通知》,香港居民可通过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进行相关文件的公证。这意味着您可以联系这些律师来完成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事宜。
- 内地认可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的安排》等相关规定,经过适当公证程序的香港文件在内地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能够得到内地相关部门的认可。
综上所述,通过出具并公证一份详细的授权委托书,您可以有效解决内地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要求。建议联系专业的律师或公证人进行具体操作以确保文件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