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深圳如何办理“同一人公证”,即证明在身份信息变更前后(如改名、更换身份证号等)为同一人的公证手续。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申请条件与流程: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对于同一人公证,申请人需准备原身份信息和现身份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等,并向深圳市公证处提交申请,由公证员依法审查并出具公证书。
所需材料: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或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等,具体清单以公证处要求为准。
审核内容:公证机构将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身份信息变更前后的个人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欺诈或其他不实情况。
办理地点与费用:按照《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同一人公证可在深圳市各公证处办理,具体费用根据《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确定,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具体事项复杂程度有所不同。
法律效力:完成公证的“同一人声明书”具有法定证据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总结:在深圳办理同一人公证时,申请人需携带齐全的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至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机构将依法审查并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可用于解决因身份信息变更带来的各种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