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拒绝赔偿因二次撞击造成的伤害时,受害者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二次撞人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受害者需及时报警,并申请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作为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保险公司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则可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内的赔付。
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七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经济困难的受害者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获取专业律师免费代理诉讼的支持。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对于因事故造成严重身心创伤的受害者来说,除了物质损失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面对交通事故中二次撞人且拒绝赔偿的情况,受害者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寻求保险理赔及法律援助等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仅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还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