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情况涉及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方拒绝与受害者进行赔偿协商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与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节省时间和成本。
诉讼权利:若肇事者持续拒绝协商,受害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并支付相应赔偿。该条款指出,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执行判决:一旦法院作出判决且生效后,如肇事者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证据收集:在整个过程中,受害者需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单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以便在诉讼中作为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面对交通事故肇事者的消极态度,受害者应当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加强证据意识,确保在诉讼过程中拥有充足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