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交通事故未处理案件在一方或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的情况下,多久会被销案。这个问题的核心关注点在于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和时限,特别是当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时,法律如何规定后续的解决步骤。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首先,此问题涉及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双方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四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这表明在调解失败后,交通管理部门将终止调解。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下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强调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在调解无效后,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三条对此也有相关规定,支持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交通事故也不会“销案”,而是会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裁决。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参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定责任和赔偿事宜。
总结来说,当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时,案件并不会被“销案”,而是会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确保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是理解并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同时尊重法院的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