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被签署,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根据事故事实和相关法规做出的专业判断,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该认定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详细分析: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通过对事故现场、事故经过等多方面证据的调查后出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并未规定认定书需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法院仍可依据此认定书进行裁决。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不签字并不影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第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表明,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应通过法定程序申诉,而非拒绝签字。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或加害者都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主张权益,签字与否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不依赖于当事人的签字,而是基于事实和法规。当事人如有异议,应依法定程序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而非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