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在何种情况下不予赔偿涉及的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三责险通常有几种特定情形下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驾驶人无证、醉酒驾车或服用管制药品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其次,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若车辆在全车盗抢状态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对除机动车盗抢险合同另有约定外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再次,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如蓄意撞击等,不在三责险赔付范围内。因为按照《保险法》第五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
第四,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免赔额或赔偿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需要参考具体保单中的约定内容。
最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伤亡,通常不受三责险保障。例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指出,因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三责险在驾驶人违法驾驶、车辆被盗抢期间、故意行为所致、超出保险合同约定以及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交通事故等情况时,通常不予赔偿。在实际理赔过程中,应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条款来判断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