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在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车辆是否会被扣留。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即使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也可能会被暂时扣留,这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形和警方调查的需要。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里虽未直接提及扣车,但在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过程中,为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车辆可能被临时扣留。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二十八条指出:“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警方在必要时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利,即便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意味着,为了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以确定事故责任,车辆可能被扣留一段时间。
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这条规定进一步解释了为何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人员伤亡,车辆也需要被扣留,以进行相关检验或鉴定。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条强调了警方在执行扣车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依法行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虽然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基于调查需要、证据保全、检验鉴定等目的,车辆可能被暂时扣留。这一做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与高效。在实际操作中,警方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