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在何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虽有过失但不构成犯罪,且希望了解此情况下的具体法律依据。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详细分析:
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根据《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构成犯罪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行为人的过失并未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或者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不可抗力、第三方因素等非行为人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那么即使行为人存在一定的过失,也不构成犯罪(《刑法》第16条)。
过失程度:《刑法》第133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这意味着,行为人的过失须达到“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程度(《刑法》第15条)。若行为人的过失轻微,未达到足以引发重大事故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
法定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未将行为人认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方,即其对事故的责任较小,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损害后果:交通肇事罪要求发生“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若事故仅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未达到上述“重大”标准,即使行为人有过失,亦不构成犯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自首、赔偿及谅解情节:即使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其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刑法》第67条),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参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机关也可能对其作出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从而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可能因行为与结果无直接因果关系、过失程度轻微、法定责任较小、损害后果未达“重大”标准,以及存在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而不构成犯罪。这些情形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