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当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者负全部责任时,如果肇事者拒不支付赔偿款项,应如何依法解决以及有何相应的法律规定支持。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赔偿责任法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若肇事者全责,则需全额赔付。
强制保险责任: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即使肇事者不主动支付,受害者可以通过起诉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诉讼途径:当肇事者拒绝赔偿或赔偿额无法满足实际损失时,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起诉条件和程序,通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赔偿义务。
刑事追责:对于肇事后逃逸或者故意逃避赔偿责任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要求经济赔偿外,受害者还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执行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胜诉方有权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赔偿款得以执行到位。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当肇事者全责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时,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向保险公司索赔、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追责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民事诉讼法》等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