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主动避免交通事故的行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和处罚措施将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来看,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一方未能采取合理措施以减轻损害,则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未尽到避险义务的一方需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再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对于造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且负有主要责任的行为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在何种情况下驾驶人员应被视为存在过失,并据此确定赔偿比例。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行政法规还是刑事法律规定出发,不主动避免交通事故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每位驾驶员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尽力预防事故发生,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伤害,否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可能给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