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方或其家属不选择谅解肇事者,可能会导致肇事者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加重。此外,这还可能影响到案件处理的速度与最终结果。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是否对肇事者表示谅解将直接影响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受害者家属能够出具谅解书,则有可能成为法院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之一,从而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民事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获得受害人谅解,通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程序,加快赔偿进度,并且有时还能争取到更加有利的赔偿条件。
精神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若未得到对方谅解,在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社会评价及个人信用记录:即使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未能获得受害者谅解往往会导致公众舆论压力增大,甚至影响到个人的社会信誉度。长期而言,这种负面影响也可能波及到工作机会等方面。
心理层面的影响:虽然这一点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范畴,但对于涉事双方来说,缺乏谅解意味着矛盾难以化解,长时间的心理负担不仅不利于身心健康,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总之,交通事故中受害方是否选择谅解肇事者,不仅关系到后者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程度,同时也涉及到整个事件解决过程中的效率与效果。因此,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适当展现宽容态度有时也能带来双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