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如果涉事方不予处理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及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式。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若不履行该义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或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保险理赔: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保险无法正常理赔或理赔金额减少。
医疗救治与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不处理可能导致延误伤者治疗,加重其伤情,增加赔偿金额。
民事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导致权利丧失或难以实现。
公安机关处理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对于未配合处理事故的一方,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罚款、扣留驾驶证等处罚。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而不予处理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保险索赔受阻、赔偿数额增大等一系列不利后果。因此,事故各方都应及时、妥善地处理交通事故,积极履行法定救助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