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什么情况下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起诉,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例如,若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因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等非主观因素导致他人死亡,且经调查认定其行为确实符合上述条件,则可能不予起诉。
- 双方达成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至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于过失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过失致人死亡但情节较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属于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自首与立功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起诉,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如情节轻微、达成和解、自首立功或证据不足等,有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