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情况下,如果不进行赔偿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首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该条明确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也即无论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交通事故,都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拒绝赔偿,那么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该条明确了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行政责任,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虽未直接规定,但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视情况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再次,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条明确了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范围。
此外,从刑事处罚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但对于不履行赔偿义务且情节严重者,亦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相应刑罚。
最后,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角度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其中明确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因此,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义务,则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若不履行赔偿义务,不仅会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负面评价等多种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