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交通事故是否只涉及刑事而不涉及民事责任。实际上,交通事故往往同时涉及刑事与民事两个层面的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解析:
首先,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说明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驾驶人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在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或其家属有权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再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一条款明确了在交通事故中,除了刑事责任外,还需考虑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第三条指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这些规定均强调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一般侵权行为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交通事故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同样受到该法的规范。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不仅涉及刑事责任,同时也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从刑事还是民事角度来看,相关法律法规都力求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简而言之,交通事故确实会同时涉及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