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未经过审判程序,如何进行结案。以下将从法律依据、处理流程、调解机制、赔偿责任和诉讼时效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一条也明确指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也可以选择其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未经过审判程序也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结案。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并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