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涉外纠纷 > 涉外公证 > 问答详情

聘请香港律师的公证?

用户:185****1962 宾县 2024-10-10 16:00 涉外公证 浏览量:1866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黄海律师
黄海律师*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概述:用户询问的是关于聘请香港律师进行公证的相关事宜,涉及公证的合法性、效力以及相关的中国法律规定。

分析:

  1. 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其法律体系与内地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香港律师可以提供公证服务,但其公证书在内地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的认可(如《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为申请香港、澳门地区律师担任内地事务律师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的通知》)。

  2.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香港律师如果要对内地有关法律事实或文书进行公证,必须先成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并经司法部认可,所出具有关公证书还需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后才可在内地使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内地使用的涉外公证文书需符合法定程序,香港律师公证文书也不例外。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并未直接规范香港律师的公证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循内地与香港两地司法协助的相关安排。

  5. 关于跨境公证文书效力的问题,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等相关司法文件。

总结:聘请香港律师进行公证需遵循特定的程序,即香港律师须成为内地委托公证人并完成相关公证事项,且公证文书需经特定机构加章转递后方能在内地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此类公证行为需遵守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近期问答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