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集体土地未经征收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若要建仓库,需先通过国家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2. 征收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其他损失。征收决定前应进行公告、听证,确保公正透明。
3. 建设许可:即使土地被征收,仓库建设还需取得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4. 拆迁补偿:若仓库在合法情况下被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应给予产权人适当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5. 法律救济:如对征收补偿不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集体土地建仓库涉及的土地征收、规划许可、拆迁补偿等环节,需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方权益,并提供法律救济途径,确保程序公正、补偿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