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迁安置补偿的基本原则:青岛市西海岸的土地拆迁补偿主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的规定。
2. 房屋评估:在进行拆迁补偿时,房屋的价值应当通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 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的标准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8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的重置成本价、装修装饰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4. 被拆迁人选择权: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中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
5. 违约责任:如果拆迁方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青岛市西海岸的土地拆迁补偿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业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标准。同时,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并有权要求拆迁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青岛市西海岸的土地拆迁补偿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业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标准。同时,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并有权要求拆迁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