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评估的公正性、标准、流程、权益保障及法律依据。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2:评估过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3:公开透明《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安置方案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听取村民意见。
4:权益保障《物权法》第42条明确,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拖欠前款规定的费用。
5: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或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评估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补偿标准合理,保障农民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