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农村居民因拆迁导致原有土地使用权丧失,他们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补偿权益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如果土地没了,这部分补偿应得到落实。
2:重新安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承包地被收回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并重新安排承包地。政府有责任提供新的生活保障或就业援助。
3: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应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体系,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4:土地流转权益即使土地被征用,剩余的宅基地或者承包地可以依法流转,获得租金收入,具体操作需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5:法律救济途径若对补偿不满意,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家赔偿。
总结::在面对农村拆迁导致的土地损失时,农民有权依法获得补偿和安置,政府有义务提供保障。同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