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主要是:在土地承包期内,如果遇到拆迁,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归属于土地所有者还是承包者。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意味着土地所有权归集体,而非个人。
2. 承包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对土地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3. 拆迁补偿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的“被征收人”通常指的是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即承包者。
4. 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这部分补偿通常会归承包者所有,因为他们是实际投入和收益者。
5. 特殊情况:若土地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拆迁补偿归属,应遵循合同约定。
综上,通常情况下,土地承包期内的拆迁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承包者,而土地本身的补偿则归集体。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合同条款和地方政策判断。
总结:综上,通常情况下,土地承包期内的拆迁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承包者,而土地本身的补偿则归集体。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合同条款和地方政策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