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权益保障。
1:知情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主动公开。拆迁补偿方案、安置办法、评估结果等信息,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应确保公众获取。
2:参与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这保障了村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
3:异议与申诉《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若对拆迁决定或补偿不满,有权利提出异议。
4:赔偿与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5:程序公正《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保证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是保护居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总结::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信息公开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对补偿安置方案的监督权,防止权力滥用。如有异议或受到不公对待,公民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