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正宁县拆迁土地的合法程序、权益保障、补偿标准、公开透明度以及后续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性。
1:土地征收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需经被征地农民同意,且补偿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2:权益保障与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同时,对失地农民要安排社会保障。
3:信息公开与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土地征收信息,应主动公开,保证公众知情权。
4: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协议方式来进行。
5:公平竞争与市场原则《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要求,政府在土地出让中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确保市场公平。
总结::正宁县在进行拆迁土地的挂牌出让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合理,信息公开透明,并按照法定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遵守市场竞争规则。如有任何违法或不公行为,公民有权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