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拆迁后,被征收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
1. 社会保障安排: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则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这些费用通常包括为失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的部分。
2. 养老保险: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土地拆迁中,失地农民可获得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养老保险金。
3. 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3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地农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4. 失业保险:虽然土地拆迁不直接导致失业,但若失地农民因此失去主要生活来源,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申请失业保险金。
5.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通常针对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劳动者,对于因土地拆迁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需要根据地方政策,将其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结::土地拆迁后,失地农民的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可能还会提供失业保险。具体政策应参照当地法规及政府公告,确保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