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房屋拆迁时,土地证如何进行赔偿?
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意味着土地证持有者有权获得土地补偿。
2. 房屋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包括了土地和建筑物的价值。
3. 产权调换:如果政策允许,持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即用新的房产替换被拆的房产,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依然归原土地证持有者。
4. 征地方案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必须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合法的征地程序下,土地证持有者应得到合理补偿。
5. 法律救济:若补偿不合理或未得到补偿,当事人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房屋拆迁中,土地证持有者有权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和可能的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应符合市场价,且须遵循法定的征收程序。若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