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租赁土地上的自建房在遭遇拆迁时,其补偿权益如何保障,尤其是对自建房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标准、程序及权益分配。
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土地本身不属自建房所有人,补偿归土地出租方。
2. 自建房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部分通常归自建房所有权人。
3. 承租人权益:若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情况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4. 补偿程序:拆迁前应公告,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双方协商补偿金额,签订补偿协议,然后拆除。
5. 法律救济:如对补偿不满,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租赁土地上的自建房拆迁补偿涉及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部分,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房屋补偿归所有权人。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也享有一定权益,如有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整个过程需遵循公开透明的程序,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