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拆迁后土地归属及补偿计算方式。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被拆迁土地的所有权一般仍归原农民集体所有,但个人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享有财产权。
2. 补偿对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被征收人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3. 补偿计算:补偿金额通常基于评估价格确定,该价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或者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方法进行评估。同时,还会考虑房屋的新旧程度、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
4. 安置方式:除了货币补偿,还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5. 法律程序:征收前需依法发布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征收过程应公平、公开、透明,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在土地拆迁过程中,土地所有权一般归原农民集体所有,而房屋及其附着物的补偿则给予所有权人。补偿金额基于房屋评估价格,可选择货币或房屋产权调换。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