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失去拆迁土地后,如何维护权益?
1. 土地补偿与安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应依法给予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理补偿,并妥善安置。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赔偿请求权:若补偿不合理或未得到补偿,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对政府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赔偿。
3. 社会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因征收导致农户丧失主要生活来源的,当地政府应提供社会保障。
4. 重新分配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农民有权要求村集体重新分配同等面积的土地。
5. 法律援助:如有困难,可寻求法律援助机构帮助,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失去拆迁土地后,首先应了解并争取应有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如果遇到不公平待遇,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包括行政诉讼和申请社会保障;同时,也有可能在社区内重新获得土地。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援助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