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农村拆迁集体土地归谁所有

用户:154****2346 丰宁满族自治县 2024-05-02 21:29 土地纠纷 浏览量:3483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农村拆迁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

1. 土地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意味着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拆迁后,其所有权仍归属于原村农民集体。

2. 征收补偿:第47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的对象是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即村集体和农户。

3. 使用权转移: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将转移到国家手中,但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也强调了这一点,即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4. 农民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 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只是对因拆迁而受到影响的利益进行补偿。

总结:

:农村拆迁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旧归村农民集体所有,政府在征收过程中需给予合理补偿,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安置补偿给个人。同时,政府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农村拆迁集体土地归谁所有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