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农村拆迁中土地承包权益保障及法律依据。
1. 土地承包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表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在拆迁时应得到合理补偿。
2. 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即使在拆迁期间,承包期未满的,承包权仍受法律保护。
3. 征地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要求,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公告征用土地方案。确保农民对征地过程的知情权。
4.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指出,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这明确了土地补偿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
5. 争议解决:若对补偿有异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甚至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
总结::农村拆迁涉及土地承包权益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实施条例,这些法律规定了土地补偿的标准、程序,以及农民的权益保护措施,旨在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纠纷,可通过协商、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寻求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