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集体土地拆迁的补偿合法性及标准。
1. 法律依据与补偿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具体数额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土地性质和用途等因素而异。
3. 征收程序:
征收前应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拟征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并组织听证;在达成协议后方可实施征收。
4. 权益保护:
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公平、合理的补偿,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同时,政府需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 社会保障:
除了物质补偿外,政府还应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就业培训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总结::集体土地拆迁是合法的,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保证被征地农民得到公正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如果权益受损,被征收人有权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