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拆迁后土地确权补偿问题。
1: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2: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安置补助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程序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5: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不满,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对于土地确权后的补偿是有法定权益的,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如果遇到不公待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