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土地划拨拆迁安置房涉及的主要问题是房屋权属、补偿标准、安置流程、权益保障和交易限制。
1. 房屋权属: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其产权归属应明确,一般归原土地使用者所有。
2.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也需参照此标准执行。
3. 安置流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拆迁安置的一般程序,包括发布拆迁公告、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以及提供安置房等步骤。每个环节都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4.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必须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
5. 交易限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部分安置房可能属于此类)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时,应当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结::土地划拨拆迁安置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权属确认、合理补偿、安置过程的透明度、公民权益保护以及后续的交易限制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