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涉及金额、安置方式、补偿标准、程序公正以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 补偿金额与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3. 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将批文、补偿标准等在被征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4. 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相应的申请期限。
总结::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涉及多方面的权益,包括合理补偿金额、合适的安置方式、公开透明的程序和长期的生活保障。被拆迁人有权了解并监督补偿标准和流程,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定途径寻求解决。